(原标题:江苏新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大丰H19#、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涉及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因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股510,575,880股未参与投票。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