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利通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批。相关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保密义务等内容也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