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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TURE BRIGHT(00703.HK):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公布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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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公布)

佳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03)于2025年11月7日公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美盈餐饮有限公司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澳门分行订立融资函件,获得总额20,000,000港元的银行担保融资。该融资仅用于为美盈账户以第三方为受益人出具银行担保,且贷款人有权于2026年7月31日前随时审查融资的可用性。融资函件规定,若公司控股股东陈泽武先生及其联系人士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低于37%,将构成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取消融资,并宣布所有未偿还金额连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即时到期并须偿还。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士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1.31%。此前于2025年6月30日,集团附带类似履约承诺的未偿还贷款及银行融资总额约为308,400,000港元,若发生违约,可能触发其他贷款文件下的交叉违约条款,导致相关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及取消其他融资额度。公司将持续遵守上市规则下的披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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