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4)发布的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该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三时正于香港新界白石角香港科学园第三期22E大楼8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议将审议三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内容包括:批准、确认及追认经修订年度上限及其项下交易;批准、确认及追认财务服务(2026至2028年)主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批准、确认及追认采购(2025至2027年)主协议及其项下交易。股东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延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将已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及相关授权文件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通过指定网站提交,方可生效。委任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但必须亲自出席大会。股东在提交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自出席并投票,届时委任代表的授权将视为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