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及通告-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利民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30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于2015年12月30日及2025年11月7日修订其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现任或近期离职的外聘核数师合伙人不得担任委员。
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及罢免提供建议;监察核数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年报、半年报等财务报告的完整性;检讨会计政策、财务申报合规性及重大判断事项;监督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协调内外部核数工作;审查管理层对外聘核数师函件的回应;推动建立员工匿名举报机制并制定举报政策。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须与外聘核数师至少会面两次。决议可通过书面签署方式通过。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建议,会议纪录由秘书保存并提交全体成员确认。职权范围将根据监管要求适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