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11月6日,授予价格为84.58元/股,向1,123名激励对象授予643.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649.3000万股调整为643.8500万股,预留部分保持不变。公司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激励对象名单已完成公示且无异议,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