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的相关规则。细则规定,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细则详细说明了表决权计算方式、投票操作方法、选举有效性及当选规则等内容,并明确了在差额选举中得票多者当选、票数相等导致超额时视为未当选等处理方式。细则还规定了重新选举机制及解释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