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尼机电关于收到相关诉讼赔偿款项的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罗国莲以1元总价回购其持有的1,102,604股公司股票,并退还现金对价1,687,308.42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2024年11月,公司已收到并注销相关股票。2025年1月至2月,公司分批收到现金对价及迟延履行金共计1,494,055.80元。截至目前,罗国莲已履行完毕全部赔偿义务。公司将继续推进对其他未履行赔偿义务股东的追偿,并及时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