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就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81,5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888%;网络投票股东80人,代表股份503,695股,占总股本的0.1259%。表决结果为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