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编号为容诚审字[2025]361Z0604号。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对象为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绝对保证防止或发现错报。审计意见认为,海安橡胶于2025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26日,注册会计师包括许瑞生、郑伟平、牛又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