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该批复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后作出。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发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批复文件编号为证监许可〔2025〕2152号,签发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