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负领导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信息在深交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公司建立保密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