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符合特定情形且尚未泄露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协助办理。相关事项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包括部门申报、初步审核、复核及董事长最终确认。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披露,年度报告等公告后十日内须报送相关材料至监管机构。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