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讨论事项包括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决策等,相关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等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决议和记录需签字确认,文件保存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提供会议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