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的任职条件、选择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且未提交书面意见视为不能履职,将被撤换。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5年10月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