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即生效,并在两日内披露。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负有破产责任等情形时,应依法解除职务。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办理工作移交,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并须申报个人信息。离职人员仍负有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