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履行职责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