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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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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水发集团,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水发集团拟认购95,602,294股,锁定期36个月。因控股股东变更及发行对象调整,重新确定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6月25日,发行价格调整为5.23元/股。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同业竞争,但相关业务已委托上市公司管理,水发集团承诺60个月内解决。水发集团质押部分股份,主要用于股权类投资,质押比例49.94%,未触发平仓风险,不影响本次认购。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方案及相关承诺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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