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2025)京73行初14605号),公司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58328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就专利号为200910227376.5的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公司负担。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后,竞争对手可无偿合法使用该技术,但公司仍可继续使用;目前公司未使用该技术进行规模化生产,且已对该专利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故本次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损益无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披露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