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二次修订稿))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51万元,用于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原募投项目“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备案不确定性,改为使用自有资金建设。项目一和项目三已取得立项、环评及能评批复,实施无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前募项目部分延期或结项,已履行审议与披露义务。本次募投项目已开始技改或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外销业务覆盖多国,贸易摩擦风险较小。公司诉讼案件均已结案,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