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 - 有关清盘呈请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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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油砂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25(1)(b)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本公告。
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及2025年10月17日有关针对本公司之清盘呈请的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宣布,已全数清偿翘石财务有限公司呈请项下的未偿款项。高等法院于2025年11月5日举行聆讯,颁令撤回翘石财务有限公司的清盘呈请。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国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执行董事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蒋喜娟女士及陈永岚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贺弋先生、邢广忠先生及庞珏女士。
本公告包含前瞻性资料,涉及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其他因素。使用“估计”、“预测”、“预期”、“计划”、“目标”、“愿景”、“展望”、“将会”、“应当”、“相信”、“打算”、“预料”、“潜在”等词汇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读者不应过度依赖该等陈述,实际业绩可能与此有重大差异。阳光油砂无义务更新或修订前瞻性陈述,除非适用证券法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