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52人,代表股份509,48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55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