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执行。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