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不含控股股东的情形除外。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下可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严格审议程序。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金额或高资产负债率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披露风险防范措施及担保情况,资助期满续期视同新事项重新审议。逾期未收回的,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