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强调业务须以实际经营为基础,禁止单纯投机。公司仅可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远期结汇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入预测额,交割期需匹配实际资金流入。财务部负责操作与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重大亏损或潜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年度计划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信息保密、档案保管期限10年。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