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5年A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所涉A股期权数量。因部分拟激励对象不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范围,董事会批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涉及的A股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2025年11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9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535,100份A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现任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核心骨干人员。上述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