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588万元,营业期限至2037年6月26日。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优先,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忠实勤勉义务,股东享有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等权利。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明确了通知、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