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人、预留授予1人)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206,500股、预留授予部分50,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首次授予3.13元/股、预留授予4.0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办理股份注销、减资及信息披露等后续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