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 22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涉及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於2025年11月3日進行的交易。
交易方因全屬客戶主動發出且由客戶需求帶動的買賣盤所產生的 Delta 1產品的對沖活動,買入普通股3,700股,總金額$561,290.0000,單價$151.7000;賣出普通股2,000股,總金額$303,210.0000,最高價$151.8000,最低價$151.5000。
同期,因相同原因產生的 Delta 1產品交易中,買入1,100單位,總金額$166,523.7596,單價$151.3852;買入1,000單位,總金額$151,385.2400,單價$151.3852;賣出100單位,總金額$15,190.3300,單價$151.9033。
另因客戶需求導致平倉的 Delta 1產品交易中,賣出3,500單位,總金額$531,738.5500,單價$151.9253;賣出100單位,總金額$15,143.0300,單價$151.4303;再賣出100單位,總金額$15,190.3300,單價$151.9033。
此外,就既有的觸及失效遠期合約按預定價格接收股份,買入普通股214股,總金額$24,057.5162,單價$112.4183;買入220股,總金額$27,506.2920,單價$125.0286。
註示: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為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交易為本身帳戶進行,最終由高盛集團有限公司擁有。上述第1項交易涉及Delta 1產品的對沖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