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6月21日以证监许可【2024】974号文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因债券分期发行且涉及跨年,经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为“25长城C3”;品种二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为“25长城C4”。名称变更不影响原签订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债券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