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2025年11月4日,公司董事会确定该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94名激励对象共32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0.80元/股。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