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计划、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相关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及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