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守德))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守德声明,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机构任职,无重大业务往来。本人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陈守德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及时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