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委员组成,董事长任主任,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三人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决议报董事会审议,记录及决议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