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包括与公司长远利益、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相匹配,兼顾激励与约束。适用对象为股东会选举的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外部董事不发津贴,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薪酬发放与绩效评价挂钩,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确定。财务造假等情形下须追回超额发放薪酬。岗位变动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出现重大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可降薪或不发放奖金。薪酬体系可根据公司发展调整,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批准可设专项奖惩。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