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提案须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