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11月3日在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310人,代表股份1,203,421,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1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表决结果获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现场会议履行监票并公布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