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清盘呈请的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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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其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五日、四月九日、五月十四日、七月九日及八月四日发布的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中定义的词汇含义相同。
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的高等法院聆讯中,高等法院颁令将清盘呈请的聆讯进一步延期至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本公司将就有关清盘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知会其股东及投资者,并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对自己的处境和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顾问。
承董事會命
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
黄敬舒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黄敬舒女士(主席兼行政总裁)、叶兴安先生、黄浩源先生及李俞霏小姐;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观发先生、焦捷女士及王廷丹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