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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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90)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海外监管公告。本公告中文版本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仅供参阅。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A股股份68,920,970股,上述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9元(含税),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为6,185,580,125股,A股总股本为6,254,501,095股。
以2025年10月31日A股收盘价26.81元/股计算,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6.5408元/股,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6.54377元/股,两者差异绝对值约为0.0112%,影响小于1%。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