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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合新能源(00182.HK):须予披露交易该等工程、采购及建设协议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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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该等工程、采购及建设协议)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公司”)发布公告,涉及与DaeBo Energy Solution Co., Ltd.(“DaeBo”)关于收购韩国光伏电站项目的协议。根据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拟收购DaeBo持有的七家韩国太阳能发电项目公司(Eunma、Gwangmyeong、World、Suji、Cheong-gye、Daehan、Hangug)全部股权,以及DaeBo自身持有的另一光伏项目公司DaeBo CSC的控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为八项光伏电站资产,统称为“目标集团”,总装机容量约为4,214.11兆瓦(22.76吉瓦时)。收购价格将依据一系列调整机制确定,并设置最高不超过10%的浮动区间。支付安排与项目开发进度挂钩,包括取得必要许可、完成融资及并网等里程碑事件。

交易设有业绩承诺机制,若目标集团未能达到约定的建设进度或发电量指标,卖方需按比例退还部分款项。同时,买方有权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卖方回购股份。DaeBo CSC目前由Choi Jae-hoon个人持股65.9%,其余34.1%由公司持有;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DaeBo CSC的全资控股。

本次收购尚需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监管审批、第三方同意及尽职调查结果满意等。公告强调,该交易有助于公司扩大在韩国市场的可再生能源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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