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摘要: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履职,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等。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外聘审计师的聘用、续聘、费用及独立性提出建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审计调整等事项;检讨财务及内部监控体系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查非审计服务政策;审议会计差错更正、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推动建立员工匿名举报机制;就《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向董事会汇报。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可书面、视频或电话形式召开。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生效,主任委员在票数相等时可多投一票。委员因故不能参会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会议决议须形成书面纪要,由委员及记录人签名,保存不少于二十年。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则由董事会批准并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