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规定,公司未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已公告相关议案及文件,后续将根据进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本次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