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建议取消监事会建议采纳股东会规则建议采纳董事会规则)
瀘州市興瀘水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及第13.51(2)條刊發本公告。
本公司建議修訂公司章程,以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最新要求,並結合取消監事會的安排。該建議修訂尚需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生效。
本公司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規定取消監事會,其職權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與監事會或監事有關的公司治理制度將同時廢止。全體監事確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事項需股東關注。該建議尚需股東大會批准。
為配合章程修訂,本公司建議採納新的股東會規則,規範股東會運作及議事制度,並廢止現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該建議尚需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同時,本公司建議採納新的董事會規則,規範董事會運作及議事制度,並廢止現行《董事會議事規則》。該建議亦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載有上述建議詳情的通函及臨時股東大會通告將按上市規則適時寄發予股東。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張歧先生、陳棋楠先生、徐光華先生;三名非執行董事:徐飛先生、張光惠女士、胡芬芬女士;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馬樺女士、傅驥先生、梁有國先生。
承董事會命
瀘州市興瀘水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歧
中國瀘州市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