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多次修正,最新于2025年10月3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次修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详尽规定,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通知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决议分普通与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交易、类别股东权利变更等事项有特别表决程序。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并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