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图生物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该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且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的情形。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或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视为无效。董事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得票相同导致当选人数超限,需进行第二轮选举;若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应在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补选。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