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图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并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审查被担保人资信及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担保业务经办,法务部、证券事务部协同管理。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明确主债权、期限、方式等内容。公司应加强担保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及风险监控,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违规担保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