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图生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名下及他人账户、信用账户内的股份。须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形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买卖股份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买卖股票,禁止短线交易。违反规定将被处罚并收回收益。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