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黄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12名,代表股份297,137,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251%。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