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就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局于2025年10月16日发出通知,并于10月31日14:30在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00人,代表股份287,673,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7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8%,反对占1.8080%,弃权占0.0442%。中小股东中同意占55.3261%,反对占43.6082%,弃权占1.0657%。议案获得通过。会议未对原议案进行修改,也未提出临时提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