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保险: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2至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股东共53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03%。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